5月21日,我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体学习会暨第二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,班子成员分别领学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分则部分第六章、第七章(第49条至第93条)内容;并就参考题目进行交流研讨发言。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闫东主持,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。
会议要求,学习《条例》不仅要做到自身不违纪违法,更要敢于担当、勇于负责。在工作中,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不仅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,更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。因此,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工作摆在第一位,以实际行动来践行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