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2-11-11 浏览次数:
按照学工部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山西电影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,将此次评审工作作为优良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,严格评审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。
如有疑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,逾期不候。
办公地点:山西电影学院一层辅导员(二)办公室
邮箱地址:835395956@qq.com
联系电话:0351—2772279
山西传媒学院山西电影学院
2022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