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及《山西传媒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(山传党发〔2019〕47号)要求,经山西电影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支部大会讨论研究、党总支委员会议审议通过,确定赵宇航、张宇泽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现予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。
公示期间,党员、群众可来电、来访,反映公示对象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,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总支将严格保密,认真调查核实,明确调查结果,及时反馈反映人。
来信地址:山西传媒学院敏学楼209;
山西电影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地点:山西传媒学院敏学楼209。
联系电话:0351-2772271
山西电影学院党总支
2022年3月13日